1月◈✿◈,电商商家经营在年货消费驱动下保持活跃◈✿◈,年货节期间◈✿◈,年夜饭产品◈✿◈、新中式服装◈✿◈、智能家电等品类销售增长显著◈✿◈。同时◈✿◈,电商平台生态治理与扶持政策深化凯发app◈✿◈,如淘宝天猫宣布将在2026年推出四大核心举措◈✿◈,旨在帮助商家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确定性增长◈✿◈,进一步强化“服务即增长”的战略路径◈✿◈。
即便如此◈✿◈,电商商家在年初也普遍面临外部监管收紧◈✿◈、平台内卷加剧及自身经营失血等多重挑战◈✿◈。1月1日实施《增值税法》以“以数治税”◈✿◈,商家历史不合规行为(如私户收款◈✿◈、缺票)面临追溯补税及滞纳金风险◈✿◈,合规成本激增◈✿◈。直播电商等领域面临“全链条”监管◈✿◈,平台审核责任加重◈✿◈,连带影响商家运营规范◈✿◈。
此外◈✿◈,“仅退款”等规则在保护消费者时◈✿◈,也被部分滥用◈✿◈,商家需投入精力应对恶意索赔◈✿◈。如惠州一女子半年网购五百多单◈✿◈,以各种理由仅退款◈✿◈,收到的货再加价转手卖给别人◈✿◈。商家称半年被薅了44000元并报警◈✿◈,跨省维权拿喇叭在女子楼下喊◈✿◈,最后警方介入成功追回货款◈✿◈。
在此背景下◈✿◈,2月5日◈✿◈,依据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商家投诉通道1月受理的全国电商平台大量商家投诉案例◈✿◈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例行发布《2026年1月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报告》◈✿◈。报告涉及了综合电商◈✿◈、直播电商◈✿◈、电商服务商◈✿◈、生活服务电商等领域◈✿◈,并公布了1月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及十大典型案例◈✿◈,通过这些投诉案例可窥见当前电商平台商家困境◈✿◈。
据“电诉宝”显示◈✿◈,1月电商平台按投诉量占比排在TOP10的分别是◈✿◈:抖音电商(51.60%)◈✿◈、拼多多(23.74%)◈✿◈、淘宝(11.42%)◈✿◈、京东(1.37%)◈✿◈、千牛(1.37%)◈✿◈、天猫(1.37%)◈✿◈、全球速卖通(0.91%)凯发app◈✿◈、快手电商(0.91%)◈✿◈、苏宁易购(0.91%)◈✿◈、飞猪(0.91%)◈✿◈;
其余依次为◈✿◈:BOSS直聘(0.46%)◈✿◈、Temu(0.46%)◈✿◈、万师傅(0.46%)◈✿◈、唯品会(0.46%)◈✿◈、大麦网(0.46%)◈✿◈、小红书(0.46%)◈✿◈、微店(0.46%)◈✿◈、微拍堂(0.46%)◈✿◈、瓜子二手车(0.46%)◈✿◈、阿里巴巴(0.46%)◈✿◈。
据“电诉宝”受理商家维权案例◈✿◈,我们从中选取十大典型投诉案例◈✿◈,涉及小红书◈✿◈、千牛◈✿◈、微拍堂◈✿◈、苏宁易购◈✿◈、淘宝◈✿◈、天猫◈✿◈、飞猪◈✿◈、快手电商◈✿◈、微店◈✿◈、抖音电商◈✿◈。涉及问题包括◈✿◈:任意仅退款◈✿◈、扣押保证金◈✿◈、扣押服务费◈✿◈、任意罚款◈✿◈、随意封店等◈✿◈。
1月9日◈✿◈,浙江省的一服装服饰商家吴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sannai nut的店)投诉称◈✿◈,其作为小红书平台商户◈✿◈,对其一笔售后订单的最终处理结果表示无法认同◈✿◈。
订单涉及一件金额为1399元的西装◈✿◈。消费者于2025年12月28日18:28:50发起退货退款申请◈✿◈,退货物流单号为JT63凯发app◈✿◈。吴先生称其实际未收到该退货商品◈✿◈,因此拒绝了消费者的申请◈✿◈,并向平台提供了拆包视频作为证据◈✿◈。平台于2026年1月3日09:22:28审核后◈✿◈,以消费者举证无效为由拒绝了其退款申请◈✿◈。
然而◈✿◈,消费者随即在2026年1月3日09:27:03针对同一商品发起了“已发货仅退款”申请◈✿◈。平台介入后◈✿◈,审核通过了该申请◈✿◈,将货款退给了消费者◈✿◈。
吴先生随后通过客服后台多次发起申诉并提交证据◈✿◈,但均被驳回◈✿◈。通过电话与平台沟通后◈✿◈,得到的最终方案是要求商家自行联系消费者追回货款◈✿◈。但商家表示◈✿◈,消费者在后台消息已读不回◈✿◈,所留电话为空号◈✿◈,无法取得联系◈✿◈。就此情况再次与平台客服沟通时◈✿◈,被告知只能建议商家投诉或报警仙踪林19岁RAPPER潮水偷轨◈✿◈,平台无法协助追回货款◈✿◈。
吴先生认为◈✿◈,平台在未确保退货完成的情况下支持消费者“仅退款”◈✿◈,导致了其货款损失◈✿◈,而后又将追款责任完全推给商家自行处理◈✿◈,平台并未承担相应责任◈✿◈。最终结果是◈✿◈,消费者既未退回货物◈✿◈,又获得了全额退款凯发k8一触即发◈✿◈,◈✿◈。商家的核心诉求是平台应负责追回此笔货款◈✿◈,弥补其损失◈✿◈。
1月12日◈✿◈,广东省的一商家谢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顺风车专属软件)投诉称◈✿◈,其于2026年1月11日被千牛平台扣除保证金◈✿◈。该商家表示仙踪林19岁RAPPER潮水偷轨◈✿◈,扣费行为缺乏明确理由凯发app◈✿◈,客服人员(工号◈✿◈:004969)仅解释为“平台一定要扣”凯发app◈✿◈,未提供具体依据◈✿◈。该商家对此表示无法理解◈✿◈,并指出平台存在“捆绑行为”◈✿◈,导致其无法顺利关闭店铺◈✿◈,也无法解绑支付宝账户◈✿◈。
该商家要求千牛平台返还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◈✿◈,并就扣费原因◈✿◈、依据以及限制其关店与账户解绑的操作给出合理解释与书面答复◈✿◈。
1月12日◈✿◈,福建省的郭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一鲸海水)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◈✿◈,其于1月9日◈✿◈,因操作失误◈✿◈,将1800元店铺技术服务费错缴到微拍堂账号(支付至非目标账号)◈✿◈。缴费后立即联系客服◈✿◈,要求退款或转移至正确账号◈✿◈,但客服依据《微拍堂认证增值服务协议》中的相关条款◈✿◈,拒绝退款或转移◈✿◈。郭先生认为微拍堂存在两项违法问题◈✿◈:1. 未对该“费用不可退转”的格式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和说明◈✿◈,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◈✿◈;2. 该条款不合理地排除了消费者在未造成平台损失情况下的退款◈✿◈、转移费用的主要权利◈✿◈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七条应属无效◈✿◈。郭先生强调自己未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◈✿◈,且从技术层面看◈✿◈,平台完全有能力实现费用的转移◈✿◈,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公平交易权和财产权◈✿◈。
1月18日◈✿◈,广东省的一商家陈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昱海美妆专营店+欣动美妆拼购专营店+欣动美妆专营店)投诉称◈✿◈,其于2021年5月起◈✿◈,在苏宁易购平台陆续开设并经营了共3家店铺◈✿◈,均按平台规则缴纳了保证金◈✿◈。根据《苏宁云台保证金管理规范》及平台公示的规则◈✿◈,陈先生在完成退店流程且观察期结束后◈✿◈,保证金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◈✿◈。陈先生称◈✿◈,其已于2021年内完成全部3家店铺的合规关店与退店流程◈✿◈。然而◈✿◈,自观察期届满至今已逾五年◈✿◈,合计21000元保证金始终未予退还◈✿◈。
在此期间◈✿◈,陈先生数十次通过平台客服◈✿◈、对接商管等多种渠道进行联系与催促◈✿◈,但对方仅以“已记录并催促打款”等话术进行回应◈✿◈,未有实质性进展k8凯发◈✿◈,◈✿◈。陈先生认为◈✿◈,平台该行为已严重违反其自身规定及双方协议◈✿◈,构成违约◈✿◈。
陈先生强调◈✿◈,该笔款项属其个人劳动所得◈✿◈,平台的无理长期拖欠已对其家庭造成严重困扰与实际损失◈✿◈。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◈✿◈、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◈✿◈,请求监管部门依法介入调查◈✿◈,督促被投诉人立即履行退款义务◈✿◈,以维护其合法权益◈✿◈。
对此◈✿◈,苏宁易购回复◈✿◈:经核实◈✿◈,平台商户撤场要求退还保证金问题◈✿◈,非消费纠纷问题◈✿◈,目前诉求人店铺已申请撤场流程◈✿◈,已为其催促打款中◈✿◈,建议其耐心等待◈✿◈。
1月21日◈✿◈,广东省的一箱包皮具商家林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礼品世界企业店)投诉称◈✿◈,其于2026年1月21日被淘宝平台单方面认定为出售假冒商品凯发app◈✿◈,导致店铺被关闭◈✿◈。在店铺重新开启后◈✿◈,未产生任何订单◈✿◈。经联系平台客服咨询◈✿◈,被告知处罚原因为商品标题中提及某品牌◈✿◈,但描述属性未填写该品牌◈✿◈,同时标注了“抖音同款”◈✿◈,平台据此判定为售假行为◈✿◈,并处以2000元罚款◈✿◈。
该商家认为◈✿◈,平台此举具有“霸权主义”色彩◈✿◈,未充分考虑商家权益◈✿◈,对其两个商品均进行了处罚◈✿◈。其指出◈✿◈,处罚时间较早的商品尚在申诉期内◈✿◈,而处罚时间较晚的商品却已被直接执行罚款◈✿◈,流程存在矛盾◈✿◈。此外◈✿◈,该商家反映申诉流程复杂困难◈✿◈,维权门槛较高◈✿◈。
该商家表示◈✿◈,此类经历让其深感电商平台存在以罚代管◈✿◈、随意扣罚保证金的问题◈✿◈,并对此表示强烈不满◈✿◈。其当前核心诉求是平台能够及时退还保证金◈✿◈,并希望提醒其他经营者警惕此类情况◈✿◈,称今后将避免入驻任何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平台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◈✿◈。
1月25日◈✿◈,广东省的一居家用品商家张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cheemee企美旗舰店)投诉称◈✿◈,其于2026年1月8日遭天猫电商平台处罚◈✿◈,被处以罚款2500元及违规扣分6分◈✿◈。张先生表示◈✿◈,该判罚不合理◈✿◈,且处罚在未知情的情况下执行◈✿◈,侵害了其权益◈✿◈。
张先生进一步说明◈✿◈,其公司已按要求向平台上传了全部相关资质文件◈✿◈,但针对该处罚的申诉最终被平台判定为不通过◈✿◈。此后◈✿◈,张先生公司多次尝试联系平台客服人员(“小二”)◈✿◈,但未获得相应回复◈✿◈,甚至出现信息无人处理的情况◈✿◈。
张先生认为◈✿◈,平台此种做法损害了其公司权益◈✿◈,违背了合作共赢的原则◈✿◈。其指出◈✿◈,电商平台不应实行“霸王条款”并随意处罚商家◈✿◈,而客服人员互相推诿◈✿◈、不承担责任的态度◈✿◈,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正当利益◈✿◈。
基于以上情况◈✿◈,该商家的明确诉求为◈✿◈:要求天猫平台退回已扣除的2500元罚金◈✿◈,并撤销相应的违规扣分处罚◈✿◈。
1月26日◈✿◈,山东省的一商家吴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枣庄友缘旅社)投诉称◈✿◈,其该酒店在飞猪平台在展示信息时凯发app◈✿◈,错误地将酒店地址标注为“薛城区孔庄西里99号”◈✿◈。由于市中区与薛城区实际相距约30公里◈✿◈,这一严重的地域信息错误导致大量客源流失◈✿◈。
鉴于此◈✿◈,吴先生方面明确诉求为◈✿◈:终止与飞猪平台的合作◈✿◈,并要求平台立即下架其酒店信息◈✿◈。酒店方称◈✿◈,其业务经理曾多次承诺已处理取消合作事宜◈✿◈,但酒店后台至今仍可登录◈✿◈,飞猪前端页面也依然展示酒店信息并接受订单◈✿◈。此外◈✿◈,酒店方表示已通过后台多次提交暂停营业申请◈✿◈,但均未获通过◈✿◈。
酒店方认为◈✿◈,飞猪平台作为大型企业◈✿◈,存在“店大欺客”之嫌◈✿◈,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其取消合作的合理请求◈✿◈,给酒店的正常经营与声誉造成了持续损害◈✿◈。
1月28日◈✿◈,四川省的商家陈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海德利商贸)投诉称◈✿◈,其对店铺在快手平台的违规判罚(违规编号◈✿◈:)提出异议◈✿◈。
该商家表示◈✿◈,其所售商品并非“假冒商品”◈✿◈,而是由正规生产商生产的◈✿◈、具有独立品牌和合法来源的鞋类产品◈✿◈。陈先生指出◈✿◈,平台的判定主要基于商品标题中包含了“鬼冢虎”◈✿◈、“Onitsuka Tiger”的谐音或关联词◈✿◈,从而在信息层面推定其涉嫌假冒知名品牌◈✿◈。然而◈✿◈,该商家认为◈✿◈,这一推定与其商品的实际属性◈✿◈、品牌标识及销售意图严重不符仙踪林19岁RAPPER潮水偷轨◈✿◈,属于基于关键词关联的“误判”◈✿◈。
陈先生在陈述中强调◈✿◈,其尊重平台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决心◈✿◈,但反对将“关键词关联”直接等同于“实物假冒”的简单判定逻辑◈✿◈。
1月29日凯发app◈✿◈,天津市的商家杨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秋风通信)投诉称◈✿◈,其于2026年1月13日被微店电商平台以“拉新客订单退款率异常”为由◈✿◈,扣除2000元违约金◈✿◈。平台对该处罚标注为“不支持申诉”◈✿◈。
杨先生指出◈✿◈,平台此次处罚存在多处不合理之处◈✿◈:首先◈✿◈,“不支持申诉”的标注剥夺了其依据微店规则本应享有的“7天申诉权”◈✿◈;其次◈✿◈,2000元的处罚金额◈✿◈,远超旧版微店规则中“最高200元”的违约金上限◈✿◈;再者◈✿◈,平台仅以“退款率异常”为由进行处罚◈✿◈,违反了微店规则中“需证明商家存在责任”的前提条件◈✿◈。
杨先生进一步表示◈✿◈,平台在处罚过程中◈✿◈,既未提供其因所谓“异常”造成2000元实际损失的证明◈✿◈,也未就《微店多平台协议》中关于“退款订单推广总费用1-10倍违约金”的具体判定标准作出说明◈✿◈。其认为◈✿◈,“不支持申诉”的条款本身涉嫌违反《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◈✿◈,侵害了其申诉的合法权益◈✿◈。
基于以上理由◈✿◈,杨先生的诉求是◈✿◈:要求微店平台退回被扣除的2000元违约金◈✿◈,并取消此次违规处罚记录◈✿◈。
1月30日仙踪林19岁RAPPER潮水偷轨◈✿◈,河北省的商家管先生(店铺名◈✿◈:佰仑总店)投诉称◈✿◈,其在抖音平台经营的店铺(ID◈✿◈:250972745)◈✿◈,于2025年11月28日被平台以“【处罚调整通知】关联主体违规◈✿◈,情节特别严重”为由◈✿◈,作出店铺清退(不可解除)◈✿◈、货款账户限制提现365天(不可解除)的处罚◈✿◈。平台在处罚过程中◈✿◈,未提供关联主体违规的具体证据◈✿◈,未就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定性给出事实依据◈✿◈,也未履行法定的告知◈✿◈、听证等程序◈✿◈。申诉期仅为2025年11月28日08:59:30至2025年12月5日08:59:31◈✿◈,该商家认为期限过短且未收到有效提醒◈✿◈,导致其错过申诉期◈✿◈,无法通过平台内部渠道维权◈✿◈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◈✿◈,管先生认为平台的处罚行为属于类行政处罚◈✿◈,必须遵循“过罚相当”原则◈✿◈,且应当履行告知◈✿◈、听证等程序◈✿◈。平台直接认定“情节特别严重”并作出顶格处罚◈✿◈,既无事实支撑◈✿◈,也未履行法定程序◈✿◈,涉嫌程序违法◈✿◈。
此外◈✿◈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◈✿◈,该商家主张其与平台属于平等民事主体◈✿◈,平台单方面冻结货款◈✿◈、强制清退的行为◈✿◈,侵犯了其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◈✿◈,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◈✿◈。
该商家的具体诉求为◈✿◈:要求平台立即撤销本次违规处罚◈✿◈,恢复店铺的正常经营权限◈✿◈;立即解除货款账户的提现限制◈✿◈,并返还全部被冻结的资金◈✿◈。
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运行13余年来◈✿◈,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◈✿◈,影响1亿+网络消费用户◈✿◈,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◈✿◈、自助维权◈✿◈、同步直达◈✿◈、实时处理◈✿◈、进度查询◈✿◈、评价体系◈✿◈、法律求助◈✿◈、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◈✿◈。
此前◈✿◈,网经社在消费维权◈✿◈、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◈✿◈,并得到有关部委◈✿◈、消协的肯定◈✿◈。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“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”◈✿◈,发布国内首份《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》◈✿◈;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◈✿◈、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“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”◈✿◈;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“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”调研课题项目◈✿◈;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◈✿◈、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◈✿◈,与《中国消费者报》举办的“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”座谈会上◈✿◈,发布《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》◈✿◈。2024年9月25日◈✿◈,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《消法》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◈✿◈。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◈✿◈,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◈✿◈。
2013年仙踪林19岁RAPPER潮水偷轨◈✿◈,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《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》◈✿◈,并做主题报告◈✿◈;发起“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”◈✿◈,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》◈✿◈,推动国家工商总局◈✿◈、公安部◈✿◈、工业和信息化部◈✿◈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◈✿◈、中国人民银行◈✿◈、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◈✿◈。返回搜狐◈✿◈,查看更多
